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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以墙材革新促建筑节能

        近年来,新疆自治区牢牢抓住历史机遇,不断提升新型墙材发展的速度和质量,以墙材革新促建筑节能。

  虽然新疆自治区墙材产业发展势头迅猛,整体水平有所提高,但综合来看还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竞争力差;工艺装备落后,管理模式粗放;产能不足,产品价格偏高;产业结构不合理,黏土类制品比重大。因此,自治区墙改办从政策和资金入手,积极推进墙材革新。

  加强制度建设

  做好墙材革新工作,仅凭热情与干劲是不够的,必须依靠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为科学管理全疆墙材革新机构,自治区墙改办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了考核对象和范围、明确了考核形式和步骤、罗列了考核内容和标准,基本涵盖墙材革新工作所涉及的主要方面,使全疆墙材革新工作管理由粗放式迈向精细化。各级墙改办加强自身部门的制度建设,为自治区墙材革新事业锦上添花。

  全疆墙材革新工作人员有上百人,墙材生产企业有上千家,从业人员数量众多,但专业素质有待加强。自治区墙改办充分提供学习平台,组织人员分批赴墙材产业发达地区学习,以开拓眼界、扩展思路,竭力提升全疆从业人员素质。

  法律法规保障落实

  新疆自治区不断强化墙改立法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新型墙材产业的发展和“禁实”工作的不断深入。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颁布,围绕这一法规,各地州也陆续推出贯彻措施,有力地保障了法规的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自治区墙改办认识到,墙材革新必须采取“推、拉”结合的方式。“推”就是发挥政策作用,强制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限时“禁实”,组织执法队伍检查政策执行情况。“拉”就是发挥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的作用,采取经济杠杆手段调节新型墙材与实心黏土砖的市场差价,并对发展新型墙材有力的企业进行补贴。为此,要求各级墙改办组织专业执法队伍,深入企业与施工现场,禁止实心黏土砖进入城区工地,清除假冒伪劣新型墙材。2011年,根据上级单位安排,自治区墙改办联合相关部门,选择部分地州市,检查《条例》落实及扶持资金使用情况,主要针对“禁实”完成情况、新型墙材发展情况、专项基金征收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加强新型墙材基金管理

  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是墙材革新工作的血液,起着极其重要的调节作用。提高基金征收率、扩大基金征收范围、规范使用基金,充分发挥政府性基金的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新疆自治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征收地区和规模不断扩大,但根据全年建筑工程开工面积测算,基金的征收率离应收、尽收还有较大差距。通过各种渠道反馈的信息来看,很多地州市征收基金存在一定难度,如地方领导随意减免、相关部门配合不畅等,造成基金征缴率偏低甚至未征缴。面对这种情况,自治区墙改办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努力寻求解决办法,加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管理力度,推进新型墙材工作的落实。

                                                                          摘自 《中国建设报》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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