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中国施工行业管理协会!
挖土网 宜居网


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消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7月19日发布通知,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全文如下: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版权所有:中国施工行业管理协会   京ICP备17061392号-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建设部建材南新楼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5781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