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沭阳村庄规划建设导则正式出台
本报讯 为指导村庄及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建设,根据江苏省村庄规划导则、江苏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指导标准等要求及全县镇村实际情况,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近日出台了村庄及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建设导则。导则主要从两个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村庄规划。从村庄用地布局规划、公共建筑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农宅规划、近期建设整治规划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二是集中居住点建设。导则规定,服务2000人以上为一级居住点,1000~2000人为二级居住点,1000人以下为三级居住点,整治型、整治扩建型村庄应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导则的出台,将对引导推进全县村庄与农民集中居住点规范化建设、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改善农村面貌、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司东